骏成科技(3011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骏成科技骏成科技(SZ:301106)2025-08-25 13:18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履职与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履职,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应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离职后要求 - 离职需移交文件并签署文件[11] - 部分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3] - 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特定情况除外)[14] 违规追责 - 公司可对离职违规人员追责,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