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化学(300927)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江天化学江天化学(SZ:300927)2025-08-25 13: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2][3] - 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前监事会继续履职[3] 股份相关情况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436万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7] 董事会相关情况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4]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6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130][131][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2][79]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81]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87]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88][8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