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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诚迈科技诚迈科技(SZ:300598)2025-08-25 12:42

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等情况的公司[4] - 参股公司指持股50%以下且不能实际控制的企业[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8] 投资审批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批准或授权[8]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提建议、形成计划,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2] - 长期投资由投资部初步评估等后提交董事长审批[14] - 对外投资超出董事长权限提交董事会,超出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14] 投资操作 - 证券投资至少2人共同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2] - 重大投资项目应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5]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档案由投资部整理归档,业务部门配合报备信息[16] - 特定情况公司应或可收回对外投资,处置需审批[18][19]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0] -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推荐人选应占半数以上[20] - 派出人员按规定履职并汇报情况[21][22] - 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委派需经审批和审议[22] - 派往子公司人员有多项职责并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22][23] - 子公司人员原则从公司职员产生,特殊情况可外聘[24] - 控股子公司遵循公司办法,公司享有信息知情权[26] 办法施行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