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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诚迈科技诚迈科技(SZ:300598)2025-08-25 12:4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1日内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交股东会审议[8]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报告[10]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超100万需报告[12]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2] 股东信息报告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16] - 受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16] - 5%以上股份股东增持、减持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6]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19] - 董秘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1] - 信息报告人应以书面提供重大信息[20] 信息报告人员 - 公司信息报告及保密人员包括董事、高管等[2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5] - 董秘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件需当日报告[27] - 未履行报告义务致违规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0] - 内部报告人要及时归集信息并提供资料[26]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敦促信息收集上报[28] - 控股股东等应配合调查问询[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