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5-08-25 12:42

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票数=所持股票数×应选董事人数[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3]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4] 投票规则 - 投票时所投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累计票数不超总表决票数[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8][9]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候选人获票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1] - 差额选举候选人获票超二分之一且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当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