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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30138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光大同创光大同创(SZ:301387)2025-08-25 12:42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相 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第 1 页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