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职召开[4] - 关联交易等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讨论且过半数同意[8]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0]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11][12] - 通知含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13][15] - 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4] - 制作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15][16]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指定人员协助[16] - 出席者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