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及范围变更 - 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证券简称和代码不变[2]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工业机器人销售、安装维修及人力资源相关服务等[5] 股本及注册资本情况 - 2024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总股本由166,932,109股增加至216,981,741股[3]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66,932,109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6,981,741股,每股面值1元[8] -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修改为人民币216,981,741.00元[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注册名称修改为“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 - 《公司章程》明确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民事活动及责任规定[7] 股份转让及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股东权益及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1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获同意或未反馈,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营收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时,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48]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1] - 公司应自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51]
诚迈科技(300598)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