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类事项[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3] 关联交易金额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含) - 300万(不含),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批准;300万以上(含)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不含)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000万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4]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4] 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300万以上(含)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以上(含)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19]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1]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披露规定[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披露规定[22]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4]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原办法同时失效[25] -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博云新材(00229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