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与时间 - 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 - 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个月内披露季报[13] 特定对象相关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9]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8] - 要求特定对象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重大信息披露 - 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平等公开[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14]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5] 人员职责 - 董事等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21]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并提书面意见[23] 流程相关 - 定期报告有草拟、审核、通报和发布程序[21] - 重大信息临时公告由信息披露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3] - 信息披露前经提供单位负责人核对等程序[29]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按规定披露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3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6] - 买卖公司股份时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欺诈活动[33] 保密与档案管理 - 进行业务活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4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及查阅审核[46] - 董高及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4] 违规处理 - 董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52] - 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2] 特殊情况披露 - 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信息[4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9] - 暂缓、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9]
天阳科技(3008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