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任期与辞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出现不适宜履职情形应一个月内辞职[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两月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16] - 参加相关培训[4]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五项内容[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18] 独立董事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公司保障与责任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