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雷尔伟雷尔伟(SZ:301016)2025-08-25 12:05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审部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8]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8] - 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1]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3] - 董事会等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情况及措施[14] 整改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内控问题,监督落实及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内审部责令改正,严重时报请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 报复陷害内审人员,内审部报请董事会处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 被审计单位有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内审部建议处分责任人,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 内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所在单位或检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抵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