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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3008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天阳科技天阳科技(SZ:300872)2025-08-25 12: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 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