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001696)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决策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等[9] - 对董事会负责,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工作小组 - 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如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细则执行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