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3人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时召开[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召开[7] 股东会相关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0][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股东会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3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董事会[37] - 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且内容抵触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修订[38]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结束后就任[34]
会畅通讯(3005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