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30044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关联方管理 - 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并在证券和财务部门留存[5] 资金提供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6] - 非公司高管和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7] 资金往来审批 - 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需按规定审批并签订协议[8] 资金支付审查 - 财务人员支付资金时需审查关联方及用途[9] 资金往来检查 - 审计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1] 审计说明与报表编制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2] - 按季度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交易情况汇总表[12]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交易审议 -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行为[13] 股份冻结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4]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清欠方案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公告[15] 报表确认 - 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签字确认[15] 违规处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7]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17] - 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