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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科安达科安达(SZ:002972)2025-08-25 11:49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8]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10] - 董事长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5种情形[11] - 未达董事长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13] 交易数据认定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相关数据[13] 报告要求 - 交易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3] 决策计算原则 - 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标准[14]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按发生额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标准[14]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标准[14] 投资流程 - 评估可行性后起草项目立项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立项[20] - 立项通过后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门组建尽职调查小组,必要时其他部门参与,重大项目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21][22] - 尽职调查结束后牵头部门起草文件报送总经理,由总经理召集评审,超出权限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3] 审议规定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24] 项目实施与监督 -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监督[25]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6]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8] 处置权限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权限与批准实施权限相同[2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子公司决议后一个工作日报送[31][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