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7] 报告内容及审议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多项内容[7]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多项内容[8]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8]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重大事件关注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为重大事件[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证券部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9] -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应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9]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或公司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重大事件及进展等信息[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负责定期报告编制组织,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事项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证券部组织披露[25]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28]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8] - 董事会秘书两个交易日内审核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30] 信息保密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32] - 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应签订保密协议[33]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董事等查阅或借阅文件应到证券部办理手续[35]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违反制度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换[37]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降职处分[3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监管部门规定处理[37] - 顾问等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37]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7] - 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3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以法规为准[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9]
富佳股份(603219) -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