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30118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 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监管,证券部协助日常管理[3] - 董事、高管等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管理 - 信息未公开时应将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6]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应拒绝[6] - 依法报送时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签保密约定书[6]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业务呈批单》并经批准[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