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关联交易[8]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时公司面临重大风险[10] - 预计公司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披露[12]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2] - 预计公司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12] - 预计公司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实现扭亏为盈需披露[12] - 公司业绩预告等修正需披露[12] - 公司或子公司收到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披露[12] - 公司申请或被债权人破产重整等相关进展需及时报告[13] 重大变更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信息报告制度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六种形式[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提交给董事会秘书[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21] 保密与责任制度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4]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不及时报告等情形[25] - 违反制度情节轻微给予违纪处分,严重的给予降薪等处分[2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9]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