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委员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含提名委员会、董事长、3%以上股份股东推荐,须1/2以上董事同意[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规定任期[4] 事项审议与会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0] - 每季度至少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开临时会[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3] 细则制定与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