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坤科技(3013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朗坤科技朗坤科技(SZ:301305)2025-08-25 11:36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超50%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及金额条件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分工 - 董事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供决策建议[5] - 总经理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等研究评估及监督执行进展[5]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及后续日常管理[5][1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5] - 董事会秘书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5] 投资管理措施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运营决策[14] - 对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重要经营管理人员[14] - 加强对外投资行为全面管理,控制重大资产处置等行为[15] 投资处置规定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分析论证并提交审批[17]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18][21] 制度生效条件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