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监事”描述删除[2] - 公司注册登记部门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变为无锡市数据局[3]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554.0973万股[4]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和处理要求[4][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事等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请求相关部门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2][1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29]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3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进行遴选、审核[3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3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36] - 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共涉及33项制度[44][45]
标榜股份(30118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