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华峰超纤华峰超纤(SZ:300180)2025-08-25 11:35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况(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事项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3]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6] 审议与表决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利润分配决议 - 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29]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并明确再审议条件[31] 其他规定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1]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像、录音[32] - 记录含多方面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字[33][34]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办理,披露前需保密[3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