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和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2] 提名与选举 - 专门委员会成员提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推荐产生[3]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26] 会议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应于会前3天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29] 决议与记录 - 专门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存续不满10年则为公司存续期间[9]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6] - 战略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26] 任期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 -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26] 其他规定 -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原因人数少于5人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5人时暂停行使职权[23]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审查薪酬政策方案等[2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7]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涉及委员本人薪酬考核事项需回避表决,考评由其他委员不记名投票[28]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31]
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