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6][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信息申报要求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职等多个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10] 减持时间与报告规定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2] - 公司对董高人员股份规定更严限制条件,应向深交所申报[12] - 公司对非董高核心人员股份锁定,应向深交所申报并披露情况[13] - 公司董高人员违规持有、买卖股份或未申报,将受处罚和内部处分[15]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