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0027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1] 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8] 工作职能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和人选建议及材料[11] - 研究当选条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选任需广泛搜寻人选、资格审查[11] 细则执行与解释 - 细则自通过之日执行,修改亦同[1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