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 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