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7] - 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