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700万股,出资比例22.88%,出资时间2008.6.30[3] - 尤金焕认购股份1665万股,出资比例14.11%,出资时间2008.6.30[3] - 相关人员合计净资产为11800,占比100%[4][5] 股份规则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对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助,否则不以赠与等形式提供资助[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一年内转让给职工[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超过授权范围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3]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6]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7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36]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7]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3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3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45] -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47]
华峰超纤(30018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