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300982) - 内部审计制度
苏文电能苏文电能(SZ:300982)2025-08-25 11:19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工作[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执行情况和问题[10]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10]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流程时间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5] - 审计终结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5] - 被审计单位收到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被审计单位对决定有异议15天内向委托人提出[16] 其他审计规定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审计一次[24]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8] - 审计终结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1] 人员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有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