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规则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9][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4]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决定[4] 股权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8] 决议规则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2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实施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8]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40]
中机认检(301508) -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