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0024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2]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有传真、电话或书信,提前5日通知[3] 董事会会议规则 - 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 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 表决方式一般举手表决,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则无记名投票[6] 其他规定 - 临时会议可不经召集书面决议,规定人数董事签署生效[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记录内容有日期地点等[7][8]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8] - 议事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