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00245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4] - 有《公司法》规定情形等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代表需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7] - 聘任前向深交所报送相关资料,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4][7] - 特定情形、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解聘[13] 职责范围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协调信息披露、市场推介等[9] - 负责股价敏感资料保密,外泄时补救报告[9] - 按规定发会议通知,记录保存十年[11] - 对外公告事前请示董事长,组织协调回答询问函[11] 其他规定 - 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档案,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表决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