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法治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治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治建设,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法治委员会(以 下简称"法治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法治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可称法 治委员会(风控合规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公司法律、风 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 1 第五条 法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 召集和主持法治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公司董 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法治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 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所有委员均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其中至少一名委员应具有法律相关背景。 第六条 法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