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