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报告条件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诉讼、仲裁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 50%以上需报告业绩[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告重大信息[16] 重大风险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 30%为重大风险[9] 报告流程 - 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报告[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经第一责任人确认[18]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13] 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6] - 公司负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多类人员[17] 其他规定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19]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 24 时[21]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005 年 4 月制度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