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相应程序使用[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6]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2]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制度废止 - 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旧制度同时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