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股东会决议 - 普通事项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特殊规定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免于评估或审计[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审议要求 - 不审议标的状况不清等关联交易[17] - 董事会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股东持股以股权登记日为准[19] 专业意见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可聘中介机构[19] - 股东会、董事会判断关联交易是否有利,必要时聘专业评估师或顾问[19] 交易规范 - 详细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9]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利益,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19]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19] - 与关联人交易签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20]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