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 -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2] - 5%或以上股东拟买卖股份达1%以上需报告[9]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5] - 重大事件包含重大仲裁和诉讼、业绩预告等[6] - 重大风险事项有重大亏损、主要资产被查封等[6] - 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7] 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递交书面文件[11] - 证券部分析判断,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2] - 向监管部门报告前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经审核[10] 信息管理 - 披露后证券部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相关方[10] - 对外披露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审查,未公开信息不得公开[11] - 未确定披露或未公开前相关人员严格保密[11] 责任与制度 - 失职将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11] - 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