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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6032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众辰科技众辰科技(SH:603275)2025-08-25 11: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通讯方式进行[9][15]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以上董事投赞成票[17] - 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下设机构 - 下设战略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4] -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5]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包括上交所规则、本人认为及公司章程规定等[19] - 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0]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提案表决等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应签名保存[22]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2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23]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4][2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上交所规则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5]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