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辰科技(60327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众辰科技众辰科技(SH:603275)2025-08-25 11:03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6]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9] 资金管理与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0]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1] - 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3] - 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4]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4]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7]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17] - 变更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要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7]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人或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检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21] - 专项报告应披露保荐人等报告结论性意见[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