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4] - 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3] 减值测试与处理 - 资产存在市价大幅下跌等迹象时需进行减值测试[6]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8] 金融资产计量 - 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仅确认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9] - 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9] - 除特定计量方法外的金融工具按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分三个阶段[10] 信用风险评估 - 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11] 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按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将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单独测试并估计[13] - 其他应收款按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将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单独测试并估计[17] 存货与长期资产计价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跌价准备[21]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一经确认不得转回[26] -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27][28] - 无形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30] - 商誉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31] 审批权限 - 单笔计提减值准备在100万元以下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计提未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10%,由公司总经理审批[32] - 单笔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及以上,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计提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10%,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长审批[32] - 公司总经理有权决定单笔100万元(含)以下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5%的减值准备核销事项[33] - 超过单笔100万元,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利润5%的减值准备核销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33] 子公司限制 - 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进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26]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披露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35] - 计提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信息[35][36] - 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应包含计提情况概述、合理性说明及影响等内容[3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3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列表说明相关资产情况[3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并及时更新[3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锦盛新材(300849)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