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一) 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 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 持有其股权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 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取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 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