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25%。 第四条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