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可电子快可电子(SZ:301278)2025-08-25 10:3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特殊情况不限[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6]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1人1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除特殊情形,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20]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特定条件同意[21]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2]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23] 其他规则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24]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重审,问题提案可暂缓表决[25] - 提议暂缓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可录音,秘书记录,董事签字确认[27]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27]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10年[28][29] - 参会人员决议披露前保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