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快可电子快可电子(SZ:301278)2025-08-25 10:33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公司以持有的股权份额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等股东权利,子公司对投入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3] 管理方面 - 公司对子公司从公司治理、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3] - 公司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行使监督管理权[6]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调整[8]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间接受公司财务和审计部门指导与监察[8] - 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政策[11]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门归口管理,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11] - 子公司未经母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11] 发展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4]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管理联系部门[18] - 子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送重要文件[18]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母公司董事会,如收购或出售资产等[18]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9]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的考核奖惩制度[21] - 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并奖惩[21] - 子公司违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