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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SZ:002282)2025-08-25 10:3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修订原因是依据法规结合实际及发展需要,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修订内容包括改表述、换用词等,修订后章程及附件于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7] - 修订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批准后授权公司办公室办理工商备案手续[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26838348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及控股股东规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2]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等损害公司利益,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15] - 公司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侵占资产时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7]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及比例规定[18][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有提议及通知要求[43]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70] 人员任职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委任[4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 公司当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0]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公告等,有相关时间及要求[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需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47]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