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8322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利润超500万)[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超净资产10%的交易属重大错误或遗漏[11] - 业绩预告和快报数据差异超20%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处理措施 - 年报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更正,差错更正需披露专项说明[12] - 调查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责任追究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7][19] 制度说明 - 其他定期报告参照执行,冲突按法规办,“以上”含本数[19] - 制度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