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需在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权与决议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1]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特殊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违规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9]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29] - 董事或高管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9]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31] - 本规则与法规冲突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修订[31]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2]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
利通科技(832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